根据《河北省地震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重点实验室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项范围
按照项目任务书要求,成果达标,已达到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均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验收材料
1.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任务书,填写《河北省地震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见附件1),中文期刊材料提供期刊正文全文、封面、目录及封底的所有扫描件,外文期刊材料提供具有检索资质单位开具的检索报告和正文全文的复印件。材料左侧胶装1式3份,排列顺序为:结题报告、中英文期刊材料。同时提交对应电子版材料。
2.相关要求
项目结题申请所提供的各类成果,应与项目具有较大的相关性,重点实验室单位标注和基金资助标注符合管理办法要求。学术论文要求结题验收前见刊,若录用待发表或尚未检索成功,可提供录用证明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待论文正式刊出或检索成功后补充相关材料,由重点实验室鉴定结题。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河北省地震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
三、验收流程
重点实验室根据项目任务书,对结题材料进行审核。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在12月3日(星期五)前寄出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iongha@hotmail.com。
材料寄送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开发区防灾科技学院北校区长庚楼117(邮编:065201)
联系人:马欢,18600774736
附件1:《河北省地震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题报告》
附件2:《河北省地震动力学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地震动力学重点实验室
2021年11月19日